
西安市气象局设6个区、县气象局:长安区气象局、临潼区气象局、高陵县气象局、蓝田县气象局、户县气象局、周至县气象局。长安区气象局、临潼区气象局设3个科级内设机构。
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、计划的制定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;
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观测和资料的汇总、传输;
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预测预报及服务工作;
负责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,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;
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、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;
负责组织对本区域内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;
依法承担法律法规赋予的气象行政管理职能,组织开展气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,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;
负责本行政区域雷电防护管理工作,组织进行防雷电检测;负责升空气球的管理和跟踪气象服务工作;
做好本局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;
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。